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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与西安市共建“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揭牌

发布时间:2016-09-29 17:29:57 点击次数:0

11月30日上午,由西安交大与西安市市委市政府共建、西安交大法学院与西安市司法局具体承建的“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揭牌成立。西安交大副校长席光、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陈松林、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子奇、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刘云江等出席仪式。揭牌仪式由法学院院长单文华主持。

西安交大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宣读了《关于成立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的决定》。席光副校长和张华俊局长共同为“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简称“丝路律师学院”)揭牌。

席光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创建“丝路律师学院”是学校推动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开展市校合作的重要新成就。希望法学院能充分发挥其在“一带一路”法律研究领域的良好基础和影响力,依托创新港国际化平台的建设,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与西安市司法局通力合作,将“丝路律师学院”作为一项长远的事业做大做强。

陈松林书记指出,“丝路律师学院”的成立充分体现了西安市委、市政府和西安交大对西安市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关怀和重视,标志着西安市律师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他表示要整合全市司法行政和律师界的力量,全力支持“丝路律师学院”的工作,推动国际律师学院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规模化和全面优化。

西安交大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保民表示,“丝路律师学院”的建立弥补了西安交大法学院非学历教育板块,使学院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他提出,“丝路律师学院”的目标是成为一流的律师教育培养机构、一流的法律实务与法律理论交流平台、一流的社会服务平台。

林显春律师在发言中表示,“丝路律师学院”的成立反映了广大法律从业者的心声。他对有志于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的律师发出倡议,希望大家积极投身于“丝路律师学院”的建设发展,共襄盛举。

单文华院长表示,“丝路律师学院”的成立不仅是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有力响应,也是弘扬爱国奋斗西迁精神的最新举措,“丝路律师学院”会为国家“一带一路”和法治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突出贡献。

年初,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就设立面向“一带一路”的国际律师学院事宜做出批示。西安市司法局与西安交大法学院携手推进该项工作。“丝路律师学院”的主要职能是为国家培养适应“一带一路”建设所需要的高水平、国际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同时兼顾“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对中国法、国际法与比较法的需求,为外国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相关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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